为了密切税企沟通,听取涉税诉求,解决实际问题,优化税收环境,1月27日,中国计量学院在全省邀请了经开区,余杭区分园的中小科技型企业等27家企业纳税人代表在中国计量学院现代科技学院召开税企座谈会。座谈会上,纳税人代表畅所欲言,提建议、诉困难,国税部门认真听取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拿出扎实有效地措施,尽力解决困难和问题。
杭州市经济开发区国税局科长朱向阳出席会议并致辞。他指出,近年来,浙江省国税系统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,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和纳税人的期待,不断改进工作作风,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,牢固树立法治和服务理念,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理念,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,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。
——在政策宣传解读方面,浙江国税以税收政策、税收优惠政策、营改增相关政策、办税指南等为主要宣传内容,以12366纳税、税务、办税服务厅和纳税人学校为主要咨询阵地,利用网络、电视、报刊等多种宣传媒介,帮助纳税人及时知晓、掌握税收政策。2011-2014年共免费发放宣传资料110万份,五年来,共组织实体纳税人学校5197期,培训105.6万余人次。
——在便民办税服务方面,从今年2月份开始,浙江国税系统启动了“便民办税春风行动",推出“五提五减"10项20条便税措施,即提速宣传咨询、提速发票领用、提速登记办理、提速多元办税、提速投诉处理,减少审批事项、减少审批流程、减少资料报送、减少表单填写、减少税务检查。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、叫号办税、*服务、让纳税人缴满意税、便捷税、税。联合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、中国银联等部门优化刷卡缴税模式,大大减少了纳税人刷卡缴税的等待时间,降低了窗口人员的办税差错率。
——在减轻纳税人负担方面,在全省办税服务厅推行“全职能"窗口,扩大综合性服务窗口设置和自助办税设备应用范围,将102项涉税业务中的88项业务全部实行前置办理,提供“窗口受理、内部流转、*办结、窗口出件"的“一站式"服务。推出38项办税“免填单"服务,其中“免单"15项,“免填单"23项,努力解决纳税人反映的“填单多、填单烦、填单难"的问题。比如前年11月份,浙江省国税局认真吸纳纳税人意见
——在落实税收政策方面,浙江各级国税用好、用活、用足各项优惠政策,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发展。“十二五"以来,全省国税系统认真落实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、支持残疾人就业等各项优惠政策,共计减免税收180.17亿元,实际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138.89亿元,办理出口退税216.84亿元。2012年1月1日起,全省13万户个体工商户因起征点调高而免征增值税,6万户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。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,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,其所得减按50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。这是自2008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来国家第3次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。据统计,全省国税系统小微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从2008年0.59万户,减税1034.38万元,上升到去年的1.86万户,减税5455.06万元。此次优惠力度加大后,预计全省将增加近20000余户,即近4万户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该项优惠政策,预计减税近1亿元。
——在规范税收执法方面,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、履行职责,建立涉及纳税人权利的公共决策听证制度。对风险应对、税务稽查、纳税评估、税务审计等需要进户执法的事项按季度进行统筹安排、统一管理,入户前填制《公务进户审批单》,说明进户事由、工作内容、进户时间,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实施,有效减少入户检查次数,避免重复检查、多头检查。减少行政审批事项,将该减的减去,该免的免掉,通过取消、简并和整合等措施减少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表单资料22项,取消行政审批项目4项,取消入户执法项目10项,简并涉税申请环节17个,明确全省国税机关不得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资料,优化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、出口退税申请等流程,基本形成了有利于各类市场主体平等竞争的税收法治环境。
朱向阳要求,在当前经济形势比较复杂、企业经营发展面临较大压力的情况下,湖南国税将更加积极回应纳税人诉求,及时出台了优化税收环境、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15条举措,着力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。一是通过改革更好地服务纳税人,积极换位思考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,扩大窗口即办事项范围,对非即办事项的审批时限比法定时限平均提速30%;依靠信息化技术创新服务方式,提供免费软件支持纳税人网上申报、缴纳企业所得税,创新推行货运、机动车发票网上认证和远程抄报税,降低纳税人成本。二是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政策惠及纳税人,积极落实支持高新技术、节能环保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开放型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,认真落实扶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、小微企业优惠政策,强化不落实优惠政策也是收“过头税"的理念,努力提升税收优惠政策的有效宣传面、实际受惠面和引导带动面。三是规范执法构建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,落实进户审批制度,整合进户工作事项,对同一企业同一年度zui多只开展一次纳税遵从状况的综合核查,各级国税机关及其部门共同认可核查结论;除举报、协查、转办、交办等特殊情形外,不再对该纳税人同一年度纳税遵从状况进行纳税评估、税务稽查等综合性检查。对进户执法事项实行各部门共同进户、统一实施、结果共享,杜纳税人“多头执法"、“重复检查"等现象。四是推进权力公开运行保障纳税人权益,规范税务行政审批,实施行政审批清单制度,清理并公开税务行政审批事项,实行“阳光"审批,大力推进网上审批。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,先从适用较广、影响较大的税务行政处罚权入手,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,开展清权、确权、晒权行动,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,切实维护好纳税人合法权益。